国家关于借调人员规定
关于国家关于借调人员的规定,以下是一些关键点:
1. 借调原则和条件 :
借调人员调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编制员额和干部人数计划,保证合理分布和配置。
应以工作需要为主,发挥干部专业特长,并适当照顾实际困难。
调动应符合基本条件,如调入单位有编制空缺,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特殊困难,符合相关年限规定,以及试用期、审查处理或处分影响期人员不宜调动。
2. 借调期限 :
借调的最长年限通常是五年,但具体期限可能因地区规定而异。
借调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一年,特殊情况下可延长,但需提前申请并重新办理手续。
3. 借调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:
借调人员的管理由借调部门负责,享有同等的政治教育、业务培训等待遇。
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原则上由借出单位发放,特殊情况可协商。
社会保险由原单位继续缴纳,借调人员享有与借调单位员工同等的其他福利。
4. 借调期间的考核和反馈 :
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借出单位为主,借调部门可提出考核参考。
借调单位应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并向原单位反馈。
5. 特殊岗位和保密要求 :
涉密岗位人员借调需经过保密审查,用人单位应提出保密要求。
6. 借调合同和交接程序 :
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签订借调合同,明确权利义务。
借调期满后,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,原单位应妥善安排工作。
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和内容整理而来,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部门而有所不同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,请提供具体的地区或部门,以便提供更精确的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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