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罪预备是否会构成犯罪
犯罪预备属于犯罪行为的一种特殊形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、制造条件的行为。虽然犯罪预备行为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,但它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,因此具有社会危害性。
对于犯罪预备行为,法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这表明,虽然犯罪预备行为本身构成犯罪,但在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行为人的具体情况,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罚。
需要注意的是,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是不同的概念。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,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。对于未遂犯,同样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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